案例情形
B市C县文联原主席田某某大操大办女儿婚庆事宜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2月8日,田某某向组织申报为女儿操办婚庆事宜,申办时间为2018年1月4日1天,拟邀请人数150人。但田某某于2018年1月2日至4日,连续三天在C县城某酒店设婚宴49桌,并通过口头、电话、短信等方式邀请了县文联职工和县文联管理的10个协会负责人及会员共32人参加,违规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共1.38万元。因此,田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文联主席职务,违纪款项被收缴。 案例评述 当前,很多地方都确立了申报备案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报告表。操办婚礼前,按程序报备过,不意味着接下来都“免检”了。实践中,一些想借着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之人,为了避免宴席的规模超过规定的桌数,挖空心思,分批次、分时段、分地点“化整为零”进行多次宴请。要认识到报备不是信口开河,更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严肃的组织程序,是核查实际情况的重要依据。报备必须如实,执行必须坚决。不拿规定当回事,抱着“报备过就没事了”的想法,搞阴阳报备、弄虚作假、少报多办,事实证明,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对违反纪律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一律收缴,对瞒报或采取其他方式逃避监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参加亲戚以外人员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履行责任不力,造成管辖范围内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又要追求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