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案例】
王某某,某市城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某某实际出生于1980年6月,2019年6月,其利用管理干部档案的便利,将档案中自己的出生年月修改为1986年6月,造成了不良影响。 【禁令解析】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是指党员干部严重违背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义务,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主要包括篡改、伪造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的档案资料信息。党员干部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严重违背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义务。因此,只要实施了该行为,无论情节轻重,党组织都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要区分"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行为" 与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的界限。前者重在强调"不如实填报的”是原始的、首次登记填报的个人档案资料;后者重在强调"篡改、伪造"的是现有的、已经存在的个人档案资料。 廉政提醒 从查处的案件看,篡改、伪造干部个人档案事件时有发生,"骗官书记”王亚丽、"五假干部”卢恩光就是典型,但他们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党员干部须时刻谨记,与其在个人档案上乱动手脚,不如在干事创业上大展拳脚。毕竟,实干的政绩、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口碑,才是一名干部最好的履历档案。beat365下载地址_365bet备用网_365彩票手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