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案例
蔡某,某镇党委书记。该镇在移民安置工程滞后、老百姓补偿款尚未结清、部分村民还住在临时简易棚里的情况下,花费数千万元新建一幢11层55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并且该项目没有获得正式批复核准,土地审批也尚未完成、甚至违规装修。 禁令解析 违规兴建、装修楼堂馆所行为,是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决定或批准兴建、装修楼堂馆所等情节较重的行为。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主要是指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个别地方修建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铺张浪费,甚至占地上百亩、耗资几个亿,富丽堂皇,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这种大建楼堂馆所的行为不但浪费公共资财,也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坚决反对。 纪法适用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