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敦煌市纪委监委对敦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会计陈彩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彩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法治意识淡薄,“靠粮吃粮”,将公司款项据为己有;虚假轮换、收购储备粮,骗取国家储备粮轮换补贴,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陈彩娥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敦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彩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彩娥简历
陈彩娥,女,汉族,1964年12月出生,甘肃敦煌人,高中学历,1983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12-1986.11 原敦煌市粮食局南湖粮管所会计
1986.11-1988.05 原敦煌市粮食局七里镇粮站营业员、出纳
1988.05-1992.12 原敦煌市粮食局粮油购销公司会计、出纳
1992.12-1999.12 原敦煌市粮食局南关粮食仓库营业员
1999.12-2002.12 原敦煌市粮食局郭家堡粮管所会计
2002.12-2004.08 原敦煌市粮食局转渠口镇粮管所会计
2004.08-2007.06 原敦煌市粮食局郭家堡粮管所工作
2007.06-2015.01 敦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计
2015.01-2020.04 退休后返聘为敦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