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门市根据乡镇纪委工作实际和特点,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乡镇纪律审查工作,使乡镇纪律审查案件数量和质量得到稳步提升。上半年,玉门市12个乡镇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3件,同比增长117%,实现乡镇查办案件“零突破”。
注重沟通协调,拓宽线索渠道。牢固树立“抓纪律审查先抓线索”的理念,全力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根据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特点和规律,从集体资产管理、征地补偿、惠农资金使用等方面入手筛选有价值的线索。在案件查办中注重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案件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从中挖掘有价值的线索。
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工作开展。玉门市纪委全面加强对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专门印发了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和涉刑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从受理线索到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对于复杂案件,市纪委及时抽调办案经验丰富人员通过联合办案、指导办案主动介入,为乡镇纪委排忧解难。
严把三个关口,坚持乡案县审。一是严把立案关。乡镇纪委接到案件线索后,向市纪委口头汇报基本案情、初核情况及相关证据,经市纪委评估符合立案条件的,乡镇纪委即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向市纪委汇报。二是严把审核关。乡镇纪委调查结束后,将形成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及相关案件材料报送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由市纪委进行审理,通过对办案程序、错误事实及主要证据材料的审核,并与违纪人员进行见面谈话,对案件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听取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形成审理报告后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三是严把执行关。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市纪委向乡镇纪委下发审核意见,并督促乡镇纪委在规定时间内将处分决定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材料报送市纪委备案。(玉门市纪委 梁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