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北县纪委监委坚持政治监督定位,紧盯关键少数,围绕“一把手”权力运行、履职尽责、以上率下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把手”权利运行制约暂行规定(试行)》,明确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为开展监督提供有力抓手。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对照《肃北县2020年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全县51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开展专项检查19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6个,下发监察建议书13份,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11项,责令工作落实不力的6个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23个部门和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切实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提醒到位。 同时,在对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的基础上,及时分析研判,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警示”,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时刻警醒,防微杜渐,不断推动“一把手”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取得实效。(供稿 丁兆欣 编辑 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