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瓜州县出台《县直部门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针对近期查处的原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赵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剖析发案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坚持标本兼治,在深入调研、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县直部门下属单位廉政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共6章21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县直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六个方面工作的领导责任,从安排部署、听取汇报、开展季度提醒谈话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监督有力的责任体系。 《办法》重点明确县直部门对下属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管责任,要求县直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听取汇报、内部审计等形式,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力度。同时,要求县直部门建立健全本系统内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下属单位决策事项、决策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下属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