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门市纪委监委坚持预防和监督并重,约束和激励并重,严管和厚爱并重,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坚持预防和监督并重,做到抓早抓小及时“防错”。按照“教育为主、提前预防、事前监督”原则,加强源头预防,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推动“小病”快治、小错即纠,切实把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巡察等反馈的问题,充分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及时督促纠正偏差、规避失误。2020年,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12人次,占74%。
坚持约束和激励并重,做到严格区分稳慎“容错”。制定出台《玉门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中合理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等情形,切实为先行先试、勇于担当和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兜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0年,对反映失实、诬告陷害的22名干部及时予以澄清,还干部清白。
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做到精准稳妥合理“纠错”。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一方面通过调印入党申请书、制定“政治保单”、举办领导干部家属廉政教育培训班等方式,筑牢领导干部廉洁防线;另一方面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端正思想、认识错误,引导他们放下包袱、重振精神。2020年,共开展回访教育115人次,教育引导干部守规尽责、明责履职、轻装上阵。(王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