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卫生院院长李某某宴请他人期间使用价值752元白酒一箱,费用在该院账内报销。2021年8月9日,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金塔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为鉴,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近期,金塔县纪委监委采取通报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节前下发《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对照“十个严禁”清单,从严约束自己,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电子红包”、礼券等行为,大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同时,县纪委监委制定《“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室组地”联动的方式,整合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作风办、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各方面监督力量,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运用大数据监督和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以及借助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精准监督、靶向发力,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李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