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报告总体很好,发现的问题能够聚焦主责主业,体现了政治巡察的效果,但是个别问题表述和事例还不够祥实,比如‘标准不高’指的是什么?列举的事例不够典型……”玉门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在讨论巡察市法院党组情况报告时说道。
近年来,玉门市委巡察办不断加强对各巡察组的业务指导,推动工作工作整体质效提升。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进驻前即对《巡察报告》撰写、注意事项、具体要求等进行辅导讲解,让巡察干部做到心中有数。巡察工作结束后,形成《巡察报告》,提交组务会集体讨论研究,报巡察办初审“会诊”,重点查看《巡察报告》是否坚守政治巡察站位、是否聚焦职能责任、逻辑是否清晰严密、列举事例是否客观准确、问题归类是否规范合理、问题定性是否恰当中肯、整改建议是否操作可行、文字表述是否简洁明了等问题,切实提高报告质量。
在“联审会诊中”,巡察办班子成员对报告的整体结构、问题分类、定性标准等关键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并按程序向各组反馈。针对存疑内容,详细了解情况后提交联审会议讨论研究,破除疑惑敲定问题,力争《巡察报告》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论点充足、表述严谨、“画像”精准。(赵燕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