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党纪政务处分9人!对酒驾醉驾“零容忍”
“我怀着沉痛的心情向组织递交这份检讨,对因侥幸心理导致的醉驾行为感到万分惭愧......恳请组织严肃处理,并以我为反面来警醒他人。”在签收县纪委立案决定书时,某乡镇负责人殷某某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追悔莫及。
今年以来,金塔县纪委监委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行动,深挖细查背后“四风”问题,不断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我们针对此次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仍顶风违纪的,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做到“四查清、两监督。”金塔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玉军说。
金塔县纪委监委深入全县9个乡镇53个部门监督检查5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工作约谈、警示教育、案例通报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至目前,组织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4500余份,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62场次。
同时,开展酒驾醉驾案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对公检法移交的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今年以来,共有9名党员领导干部因酒驾醉驾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金塔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