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组织,更对不起家人,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我认罪悔罪...”庭审现场,站在被告席上的常某某声泪俱下的陈述,深深地震撼着现场的每一个人。
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挪用公款案,肃北县纪委监委根据受审对象的工作性质、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确定教育对象,组织20余名县直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党员干部职工到现场旁听庭审,以身边案例为教材,警示教育身边人,把威严的庭审现场变成生动的纪法教育课堂。
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询问、辩护...审判庭气氛庄严,秩序井然。随着庭审的步步深入,被告人常某某挪用公款一案的犯罪事实一一呈现。庭审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呈现出常某某从一名财务人员蜕变成违法犯罪人员的过程,折射出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整场庭审将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廉政防线崩塌的过程展现在旁听干部面前,用真实的案例以案释纪、讲纪说法、以法析案,向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切实发挥以案为鉴震慑教育作用。
“被告的岗位和我一样,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也很类似,参加这样的庭审教育活动,触动很大。我一定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庭审结束后,一名参加旁听的财务人员感慨地说。
“把警示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是肃北县纪委监委推进以案促改的举措之一。庭审旁听这种警示教育就是用案例说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更加直观、更加深刻、更加警醒地认识自己,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肃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