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勋,敦煌郡广至县(今甘肃安西县西南)人,东汉末期着名的清官。任汉阳(治所在今甘肃甘谷县东南)太守期间,能严明吏治,不计个人恩怨,表现出一身正气,与当时朝廷政治黑暗、吏治腐朽形成鲜明的对照。后汉灵帝召见盖勋,授他为京兆尹。盖勋在京兆尹任上,严惩贪官杨党,“威震京师”,进一步得到汉灵帝的信任。灵帝死后,董卓专断朝政,朝廷公卿以下,对董卓无不阿谀奉承,唯有盖勋与之针锋相对。
《资治通鉴·汉纪五十》中记载了盖勋的故事,另有评论称:“敦煌盖勋,深明大义,公私分明,不以私废公,不徇私误国,巍巍乎君子也!勋之正直无私,堪为古今美谈!呜呼,今之人私欲滔天,假公济私,挟私泄愤,徇私枉法,何其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