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塔县三合乡、西坝乡在全域无垃圾综合整治中不作为问题。2017年6月和7月,三合乡、西坝乡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推进不力,整治不彻底、效果不明显,连续两月督查评比排名末位。三合乡党委书记马英、乡长刘耀华,西坝乡党委书记龚自奇、乡长裴东分别被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
2.玉门市柳河镇政府副镇长魏春平落实政策不力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柳河镇长期没有落实玉门市水费收缴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将各村河灌区水费单设科目,未纳入村级账户统一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资金安全隐患,魏春平负有直接责任。魏春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存在的问题已整改。
3.敦煌市工商局等单位在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中落实不力问题。2017年8月,敦煌市在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中,敦煌市工商局、沙州镇、敦煌市市场管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思想重视不够、担当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以上3个单位及工商局局长殷占军、沙州镇党委书记贾瑞刚、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文革分别被通报批评;责令市执法局副局长张新军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市市场管理局局长桑明、市工商局金山分局负责人于晓东分别被诫勉谈话。
4.阿克塞县地税局稽查局原副局长于荣华、房管局原局长苏正银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0年,阿克塞县地税局稽查局违规发文公告,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不动产营业税等税款转嫁给住户个人缴纳。阿克塞县房管局不能主动作为,以无办证发票为由拒绝办理房产证,在群众中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于荣华、苏正银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