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四察四治”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敦煌市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张雅平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4月,敦煌市原国土资源局在某专业合作社未批先占耕地违法案件执行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群众信访问题发生,张雅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敦煌市纪委对张雅平进行诫勉谈话。
2.肃北县原农牧林水利局不担当、慢作为的问题。2018年10月14日,肃北县农牧林水利局在处置党城湾寺林地饱灌后渗水导致人工湖蓄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问题过程中,责任意识不强,不主动担当作为,行动迟缓,层层打电话,未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处置,导致水上公园人工湖溢水问题持续得不到解决,给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县纪委监委对县原农牧林水利局在全县进行通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原农牧林水利局副局长刘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林业站站长张玉良、负有领导责任的林业站副站长何兴春进行通报批评。
3.阿克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周强履行职责不到位、长草沟大队大队长刘文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18年3月18日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夜查工作中查获李某某涉嫌醉酒驾驶,并采集了李某某的血样。3月19日,交警大队分管秩序工作的周强指示办案民警将李某某行为按饮酒驾驶处理,血样不送检;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刘文超在明知李某某涉嫌醉酒驾驶的情况下,未督促大队办案民警将血样按规定及时送检,也未制止周强对血样不送检指示的执行,并在饮酒驾驶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意见,致使该案以饮酒驾驶结案。在办理李某某酒后驾驶案中,周强不遵守办案规则,对案件办理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刘文超对下属监管不到位,不正确履行职责。周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刘文超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承担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体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结合“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坚持问题目标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做到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用纪律手段保障和推进脱贫攻坚、基层减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