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监督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紧盯扶贫资金管理、扶贫政策落实和干部作风,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护航脱贫攻坚。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瓜州县七墩乡汇源村党支部书记赵奴海在低保评议中优亲厚友的问题。赵奴海在配合七墩乡政府进行低保评议和对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时,优亲厚友,隐瞒其儿子赵磊于2016年8月已购买车辆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2016年8月至2019年3月,赵磊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3850元。2020年3月赵奴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磊违法所得由相关部门追缴。
2.玉门市玉门镇南门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17年2月,南门村河西党支部书记王军怀主持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决定以村干部名义为村集体的80亩林地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累计套取21600元。2020年5月,王军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主动上缴。
3.国营金塔潮湖林场场长达军山、副场长万建生违规使用危旧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4年至2015年,达军山、万建生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将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00932.4元用于支出场站业务用房改造费。2020年5月,达军山、万建生2人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上,采取有力措施,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扛实扛好监督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坚定的责任担当,盯细节、抓过程、保结果,凡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腐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