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要求,我委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决议,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直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和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四)负责检查和处理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
(五)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市直各事业单位及其行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维护党纪条规及政策的规定。
(八)研究分析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直部门(单位)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纪委、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我委共有市纪委(含市监察局)1家单位。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950.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0.18万元,增长31.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0.11万元。相应地,部门预算支出安排950.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0.18万元,增长31.9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3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2017年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一是2016年4月成立了4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增加人员编制24个,新进人员14名,使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大幅增加。为确保综合纪检组工作正常运转,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二是巡察办成立后,巡察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工作经费开支大;三是市纪委机构健全后,调入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安排34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34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4万元、印刷费18.88万元、办公用房水费7.76万元、办公用房电费10.52万元、邮电费3.5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9.66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76万元、差旅费145万元、会议费5.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29.06万元、公务接待费6.76万元、工会经费5.42万元、福利费8.75万元、劳务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52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 2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核定我委“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接待标准控制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2017年参加公车改革,取消了公用用车。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
2017年,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对3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80万元。我委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我委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