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玉门市人民法院原院长吕万平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吕万平在任玉门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使用玉门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接送其回家,共往返肃州区和玉门市29次。吕万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吕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瓜州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绿化股原股长张立国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金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9月,张立国在担任瓜州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绿化股股长、项目办负责人期间,多次收受业务关系人礼金共计22300元。张立国还存在职务违法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2021年3月,张立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肃北县原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陈嘉军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2018年2月至9月,肃北县广播电视台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无公函(通知)接待、一事多餐,违规报销接待费用4583元,陈嘉军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4月,陈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4.肃州区西峰学区原支部书记、主任、中心小学原校长杨晖、原副校长张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肃州区西峰中心小学原校长兼学区主任杨晖、原副校长张斌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杨晖、张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杨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公车私用、违规接受礼金、违规接待、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特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纠“四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露头就打,强力正风肃纪,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落地生根。